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强化价格管理,努力服务经济建设,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
采取四条措施整顿农资价格上涨
针对群众反映农资价格上涨的问题,我局组织专班加强了农资市场价格整顿,今年以来,我们共检查整顿农资生产厂家1家、批发企业18家、零售经营户128家,纠正了一些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行为,有效遏制了尿素、碳酸氢铵、复合肥等农资价格大幅上涨的势头。在整治农资价格上涨中,我们主要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下发通告,广泛宣传。3月25日,我局发出《加强春耕期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的通告》300份,在全市各乡、镇、办、场进行广泛张贴,把农资价格管理办法与措施宣传到位。二是对化肥、种子销售价格实行差率控管,化肥的销售价格按实际进价顺加规定的经营差率确定,批发环节的进销差率分别为:尿素、磷酸二铵、钾肥最高不超过2.5%,其他化肥品种最高不超过3%;零售环节的批零差率分别为:尿素、磷酸二铵、钾肥最高不超过3.5%,其他化肥品种最高不超过4%(运杂费另加)。对农作物、种子的市场销售价格按进价加不超过1%的经营差率确定。三是加强市场价格巡查。从3月20日起,组织专班,每天对全市农资市场价格进行巡查,认真督导经营者按规定差率销售。并加强市场监测,每月派专人进行农资采价,分析价格走势,为上级决策服务。四是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加强农资价格检查。从3月29日起,对全市各乡镇办场经营农资情况进行摸底,从4月6日起,我局会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供销社等多家职能部门,组成专班,分四个组,奔赴各乡镇办场,开展农资价格大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我市的农资价格一度大幅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并有所回落。
落实粮价政策 保护农民利益
今年早籼稻上市后,价格一路下滑,初市价格为0.53元,比去年的0.71元下降25%,在农资等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农民收益大幅度下降。针对农产品价格普遍下滑的情况,我们对九真、张港、彭市等地对早籼稻、小麦、油菜籽的生产成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情况表明:早籼稻亩产增加,平均亩产442.90公斤,比去年430公斤增收3%;成本上升,平均每亩成本为370.96元,比去年的351.98元增加5.4%;收入减少,按亩产442.9公斤当时的单价1.06元计算,亩平产值469.47元,将比去年减少收益29%。我们及时向上级物价部门汇报了有关情况并提出了启动最低收购价格预案的建议。7月底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标准品每斤0.70元的预案启动前后,我们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通过天门日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各种方式向全市粮农广泛宣传了这一信息,让广大的粮农吃下了定心丸,保价托市作用非常明显,短短的几天内,市场收购价格从0.53元回升0.63元,上升16%。
国家定点收购部门按照最低收购价开秤收购后,我们长期在石河、九真、西郊粮库等收购点督促收购和调查研究,针对群众反映的收购价只达到0.65元左右,质价偏紧的问题,我们与质检人员一起用仪器测水份、测杂质,发现交售的粮食水份一般为15.5,杂质2%。均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我们一方面向群众宣传扬净晒干,销售符合质量的粮食;另一方面向上级反映,平均收购价格达不到0.70元的原因。国家发展改革委也根据各地反映的情况适时地将原来统一规定的整精米率由50%调整为44%。正是因为我们的扎实的工作,既使广大粮农对国家粮食收购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谅解,也使国家对农民的优惠政策落到了实处。省物价局领导来我市调查粮价政策落实情况时对我市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认真审核成本,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我市的医疗服务价格是1996年制定的,有些收费项目已经不符合现行发展的要求,为此,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将对市管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一次大的调整。这次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结构调整、有升有降、规范与调整结合,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负担”的原则,适当提高手术、诊疗、护理等体现医务工作者劳动价值项目的价格,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收费标准,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适当放宽特殊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减轻医药患者的负担。为了认真做好调整工作,我们组织局成本调查队对全市11个医疗服务单位其三年成本资料、财务数据、有关报表进行审核和测算,共测算出了市管医疗服务价格三大类3000多个项目的成本情况,成本预审意见初步形成。根据成本测算情况,按照合理制价的原则,既要考虑成本因素又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与医疗患者的意见,还要听取医疗专家的意见,为此我们经过多次与有关专家商讨,拟定出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将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由原来的6777个项目进行调整,即取消1106项,合并1705项,减去省管的122个项目,拟定我市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3844项。新的市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拟定出来后,我们选定了患者常用的100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其成本进行了认真审核。将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测算的具体情况上报省物价局,提交市政府,并在适当时候举行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让群众参与我市的医疗服务价格决策。
认真受理举报,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2004年以来,我们共收到群众举报80多件,均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如2005年5月18日中午,群众来电举报反映天门市城南居委会(官路居委会)在小孩上户口到居委会要求办理证明时,居委会收取了60元费用。我局在接到该居民举报后,当天下午让其将交费的收据送到我局,局领导当天批示,第二天派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该居委会确实以小孩入户办理证明为由收取了居民60元手续费用,通过对居委会进行相关的价格法规政策宣传,居委会主动委托我局检查人员将收取的手续费60元如数清退给举报人,当日下午16:00时我局将60元清退给举报者,当事人表示非常满意,并于当日写了一封感谢信送到我局。信中写道:60元钱虽少,你们为百姓办实事的作风我感到十分满意。又如2005年7月5日接群众来信举报反映天门市皂市镇五华山中学超标准收取初三学生中考报名费的情况后,局领导相当重视,当天批示,第二天派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2005年中考报名收费标准每生应收80.00元,该校实收95.00元,每生超收15.00元,对438名学生合计超收6570.00元。2005年7月8日我局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天价检退[2005]5号)责令该校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将超收的中考报名费6570.00元进行公吿,并清退给学生,逾期未退还的按违法所得处理的决定。该校在规定期限内以学生签字退款方式将多收金额如数退还学生手中,并将学生退款花名册复印件送至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