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8日中午,群众来电举报反映天门市城南居委会(官路居委会)在小孩上户口到居委会要求办理证明时,居委会收取了60元费用。我局在接到该居民举报后,当天下午让其将交费的收据送到我局,局领导当天批示,第二天派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该居委会确实以小孩入户办理证明为由收取了居民60元手续费用,通过对居委会进行相关的价格法规政策宣传,居委会主动委托我局检查人员将收取的手续费60元如数清退给举报人,当日下午16:00时我局将60元清退给举报者,当事人表示非常满意,并于当日写了一封感谢信送到我局。信中写道:60元钱虽少,你们为百姓办实事的作风我感到十分满意。
2005年7月5日接群众来信举报反映天门市皂市镇五华山中学超标准收取初三学生中考报名费的情况后,局领导相当重视,当天批示,第二天派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2005年中考报名收费标准每生应收80.00元,该校实收95.00元,每生超收15.00元,对438名学生合计超收6570.00元。2005年7月8日我局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天价检退[2005]5号)责令该校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将超收的中考报名费6570.00元进行公吿,并清退给学生,逾期未退还的按违法所得处理的决定。该校在规定期限内以学生签字退款方式将多收金额如数退还学生手中,并将学生退款花名册复印件送至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