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首次实行提醒告诫措施
来源:鄂州市物价局 日期: 2006-4-10 |
鄂州市新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已于四月一日正式实施。几日来,根据患者反映及物价部门抽查情况显示,一家医院仍存在自立项目收取:消毒费、紫外线照射费、陪伴费、更换床单费、一次性扫床巾、一次性治疗巾以及收费公示的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政策,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确保医疗收费改革的顺利进行,鄂州市物价局价格检查机构专门对该医院发提醒告诫函,这也是全市首例价格提醒告诫文书,要求该医院迅速组织清理并纠正,取消所有自立项目收费,若拒不改正,物价部门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对于今后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违规收费问题,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违法收入除全额没收外,并按法律法规给予严励处罚。 二、今后对投诉举报(或发现)的违规收费个案,每案必纠,每案必退,每案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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