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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物价局明查暗访新医疗收费执行情况
来源:鄂州市物价局 日期: 2006-4-10
 

鄂州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标准从41开始执行。医院调价是否到位?患者反响如何?4日,市物价局局长廖伯钧带领检查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和市内几家媒体的记者,对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明查暗访,结果发现:

   ——新标准明码公示不到位。在市中心医院门诊大厅电子触摸屏,清点收费项目查询系统,所显示的已是调整后的新价格。来到该院挂号处,检查人员发现公示牌偏小、不醒目,特别是一日费用清单尚未实施,患者存在诸多质疑,注射室、各住院科室新标准都未上墙。此外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查询系统显示的还是旧标准。

   ——已取消项目仍在收费 。在市中心医院住院部收费处,物价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了一名脑外科患者413日的费用清单。通过仔细检查发现有6项收费存在问题主要为:收取一次性治疗巾2元、一次性扫床巾2元、消毒液5元、陪住费1.5元、紫外线照射1元、更换床单8元。按规定以上均为已取消的收费项目。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涉及到3802项,面广量大,考虑到医护人员有一个熟悉和习惯转换的过程。物价部门为了尽快将调整后的新项目新标准落到实处,将采取如下几项措施:一是通过媒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提醒和告诫的形式督促医院整改。三是物价检查部门在新标准出台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医院积极进行整改,典型案件在媒体公开曝光,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对于价格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投诉做到逢案必查、问题必纠、违规必退、乱收必罚。力争通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整治,使新的医疗收费标准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看病难”问题得到缓解,让患者得到实惠,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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