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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
来源:未知 日期: 2006-8-31

项目级次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批准文号

收费标准批准文号

备注

中央

社会抚养费

 

国计生财字[1992]86
财规[2000]29
财预[2000]127
国务院令第357

国务令第357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一)

城镇居民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

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

 

同上

 

 

(二)

农村村民违反条例生育第二个子女

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农村村民人均纯收入的三倍

 

同上

 

 

(三)

符合条件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未达到法定间隔期生育的

每提前一年,征收当事人双方各500

 

同上

不满一年按一年。

 

(四)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当事人双方各500

 

同上

 

计划生育手术收费

 

鄂价费字[1998]154

鄂价费字[1998]154

一次性按例包干收费标准。

 

(一)

输卵管结扎

90/

 

 

包括:挂号、住院、手术、拆线、材料、水电、妇检、消毒、麻醉、胸透、必要的药品、化验等费用。

 

(二)

输精管结扎

16/

 

 

包括:挂号、麻醉、手术、拆线、必要的药品、材料、净皮等费用。

 

(三)

引产

110/

 

 

包括:挂号、妇检、阴道冲洗、血常规、尿常规、必要的肝功能检查、B超、必要的药品、材料、住院、水电、冷暖、手术、清宫、死胎处理等费用。

 

(四)

人工流产

25/

 

 

包括:挂号、妇检、阴道冲洗、材料、手术、白带常规、血常规、必要的药品等费用。

 

(五)

上环

10/

 

 

包括:挂号、妇检、冲洗、材料、手术、节育环等费用。

 

(六)

取环

5/

 

 

包括:挂号、妇检、冲洗、材料、手术等费用。

 

(七)

透环

3/

 

 

包括:挂号、透视等费用。

 

证书工本费

 

 

 

 

 

(一)

生育服务证工本费

10/

鄂财函[2003]179

鄂价费[2003]201

含各种表格。

 

(二)

生育证工本费

10/

鄂财函[2003]179

同上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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