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级次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批准文号
收费标准批准文号
备注
中央
一
仲裁收费▲
国办发[1995]44号
(一)
案件受理
同上
1
争议金额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100元
2
争议金额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4——5%
3
争议金额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4%
4
争议金额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2——3%
5
争议金额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1——2%
6
争议金额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0.5——1%
7
争议金额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0.25——0.5%
(二)
案件处理
祥见文件
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合理的实际支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