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8日,武汉市物价局中博会价格监管工作专班召开了黄鹤楼公园、东湖风景区、归元寺、汉口江滩、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武展会展中心、市停车管理公司等8家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停车场和停车管理单位价格提醒告诫会议。
会上,中博会价格监管工作专班有关负责人宣布了省物价局关于第三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期间武汉市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规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不得多收、乱收、预收停车费。要依法明码标价,不仅要做好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还要做好停车场内商品和其他服务的明码标价,并在醒目的位置公布“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和本单位值班电话。稽查分局重申了违反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行政处罚规定,并提醒这些停车场及管理单位如有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法规的相关规定从重予以处罚。
各停车经营单位代表表示,第三届中博会在武汉市召开,是展示武汉 “两型”社会环境建设的良好机会,是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将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关于中博会期间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各项规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充分展示湖北省和武汉市文明开放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