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举办放权管理培训班
来源:武汉市物价局 日期: 2008-10-13 |
为着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创新价格审批方式,建立亲民、便民、高效的价格审批制度,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强化服务,健全价格监管工作机制,根据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市物价局决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将部分区域性强的24项价格审批项目下放到区政府审批。 为了切实做好价格审批权限下放后的价格监管工作,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治价,不断提高价格执法工作水平,9月22日至9月24日,市物价局举办了价格管理专题培训班,各区局局长、价管科长、收费科长、成本调查队长等4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市局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专题授课,印制专门的培训教材及其他培训资料,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做到了图文并茂、生动活泼。这次培训,实现了课上学习与课下讨论的结合、课堂讲授与答疑释义的结合、以及理论学习与实务操作的结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参加培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对各区物价部门搞好内部培训和健全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会议强调:各区物价部门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引导,确保价格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顺利推进。此次下放权限工作,下放的不仅是权限,更是责任。要求各区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不断提高价格行政审批的质量和水平。在价格审批工作中,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服务民生的观念,结合各区的具体实际,建立健全价格审批工作的各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三是加强管理、严格监督,依法规范价格行政审批行为。在价格审批工作中,要做到廉洁自律、依法依规,严禁擅自审批、越权审批,对违反价格行政审批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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