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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元的螃蟹结账时变成188元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商报 日期: 2008-11-6
物价部门连夜调查维权,当事酒店免收餐费并被责令整改 

  酒店价目表上38元/只的螃蟹,就餐后价格陡升为188元/只。前晚22时27分,武汉市物价局值班室接到市长专线电话,有位新加坡商人反映在武汉某酒店遭受价格欺诈。该局稽查分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及时查处了这起违法行为,维护了外商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当晚,新加坡商人李先生等两人在该酒店进餐,共点了螃蟹等六个菜。餐后结账时,店方称消费金额为973元,其中包括2只螃蟹(每只重约为4两),单价为188元/只。消费者当即对螃蟹的价格提出质疑,要求店方提供菜肴价目表。在酒店价目表上,清楚显示每只螃蟹的价格为38元,但该店负责人称该单价为死螃蟹的价格,双方由此发生争执,相持不下。随后,消费者遂向市长专线投诉。 
  市物价部门执法人员到场查证发现,该店对进餐客人餐前没有提供标价签、价目表和具体的菜肴价格,餐后随意要价,其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执法人员当场指出该店价格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反复对其进行了价格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令该店立即改正其价格违法行为,并在3日内向市物价局提交书面的整改报告。 
  据悉,通过近两小时认真细致地宣传、教育,该店负责人认识到其行为已经违法,当场向两位消费者道歉并主动免去了李先生等两人的进餐费用,随后承诺立即改正其价格违法行为。李先生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称会常来武汉,寻找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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