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稽查分局认真查处下岗职工创业中遭受的乱收费问题
来源:武汉市物价局 日期: 2008-11-18 |
近期,下岗再就业人员余某向市物价局局长信箱反映,自己开办的小餐厅在向周边几个小区送餐过程中,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向送餐员收取送餐费,否则不得进入小区送餐,餐厅面临生死存亡,希望政府部门给予帮助。收到投诉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稽查分局立即调查处理。稽查分局当天派员与投诉人取得联系,了解收取送餐费的具体单位、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做到既要解决问题,又要防止给投诉人今后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经对投诉人所反映的三家物业公司进行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三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以电梯费、出入卡押金、管理费的名义,向外来送餐人员收取30-200元不等的送餐费(其中一家物业公司没有收费,属保安人员私自收费)。三家物业公司认为,送餐对小区物业管理影响较大,一是送餐人员在墙上乱涂乱画(写电话号码),二是送餐人员在小区内乱发宣传单,三是送餐时油汤污染地面,影响环境卫生,收费有助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检查人员根据送餐中存在的问题,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协调。一方面向物业公司宣传价格政策和法规,指出收送餐管理费是价格违法行为,当即责令改正并责令退还多收费用。要求物业公司正确对待送餐,通过加强管理把送餐当做为业主提供服务来看待。另一方面将物业公司的意见转达给投诉人,要求餐厅加强对送餐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好小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通过沟通协调和宣传价格政策,三家物业公司均表示停止收取送餐管理费并退还已收费用。 为了落实退费情况,检查人员将联系电话留给投诉人,便于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好及时向调查人员反映,并进行跟踪调查。在退费过程中,某些物业公司和保安人员口头表示停止收费,暗地却仍然继续收取,拒不退费。获知这一情况后,调查人员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向三家物业公司进一步宣传价格政策,强调不停止收费和退费,物价部门将予以严处。三家物业公司最后退还了包括投诉人在内的所有送餐费,并书面承诺,今后不再收取送餐费。投诉人对物价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全民创业的要求,切实减轻下岗人员创业过程中的负担,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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