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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
来源日期: 2004-11-18

 

武汉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

一级机动车停车场等级收费标准

 

 

等级

设备设施

车型

收费标准(元/小时)

每小时

24小时最高限额

一级

大型室内或地下全封闭停车场,停车泊位在100个以下,安装计时系统,配有消防设施及保管人员,管理制度和收费程序规范

小型机动车

2

30

停车泊位在100个以上(含100),其它同上

3

45

注:

    1、对车辆临时进入停车场(不含城区机动车道路停放)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2、实行长包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按签定合同执行。

 

武汉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二、三、

四级机动车停车等级收费标准

 

等级

设备设施

车型

收费标准(元)

白天

700-1900

夜间/

1900-700

1小时内(含1小时)

1小时后

二级

露天停车场,停车泊位在80个以上,安装计时系统,进出道口分设有标准的停(行)车标线,配有冲洗及消防设施、保管人员,管理制度和收费程序规范

小型机动车

3

6

8

中型机动车

5

10

13

大型机动车

6.5

13

17

三级

露天停车场,停车泊位40-80个,沥青或地砖路面,进出道口分设,有明显的停(行)标线,设有消防设施和现场保管人员,管理制度和收费程序规范

小型机动车

2.5

5

7

中型机动车

4

8

10

大型机动车

5

10

13

四级

露天停车场,停车泊位在40辆以内,硬碴路面,进出道口分设,配有消防设施、现场保管人员

小型机动车

2.5

4

5

中型机动车

2.5

5

7

大型机动车

3.5

7

9

二轮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不分停车场等级

露天临时停车白天1/次,夜间1/次;室内临时停车白天2/次,夜间2/

注:

    1、对车辆临时进入停车场(不含城区机动车道路停放)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2、实行长包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按签定合同执行。

3、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收费,可在上述等级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下浮不限。

 

机动车类型划分

 

    一、小型车

    三轮摩托车,载客7座以下的小轿车、吉普车

    二、中型车

    载重2吨以下或载客19座以下的各种机动车

    三、大型车

    载重2吨以上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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