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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元辰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日期: 2004-11-25
武价函[2003]5号

武汉商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元辰国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2002〕001号)收悉。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对于元辰国际大厦试行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具体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收,住宅楼每月每平方米1.60元;商用楼每月每平方米5.00元;写字楼每月每平方米6.00元。服务内容含:安全防范、清扫保洁及清运、绿化养护、电梯等公共设施日常维修保养等。
    二、车辆管理费由你公司根据武价房字〔2001〕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三、上述服务收费标准从2003年1月起试行,至2003年12月底止。试行期满后,由我局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必须明码标价,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所收费用专款专用,并每6个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要保证服务质量,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与查询。



                              二OO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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