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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业管理收费政策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怡美广场A、B座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来源
:
日期
:
2004-11-25
武价函[2003]17号
武汉美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物业管理服务费价格核准的报告”(武美物字2003001号)收悉。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对怡美广场A、B座写字楼试行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具体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收,办公写字楼每月每平方米5.00元。服务内容含:安全防范、清扫保洁及清运、绿化养护、电梯等公共设施日常维修保养。
二、车辆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武价经费200020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上述服务收费标准从2003年3月起试行,至2004年2月底止。试行期满后,由我局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必须明码标价,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所收费用专款专用,并每6个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要保证服务质量,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与查询。
二OO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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