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房地产及物业收费
->
房地产价格政策法规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中信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来源
:
日期
:
2004-11-25
武价函[2003]39号
北京信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你公司信德汉字200312号请示收悉。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对中信大厦试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具体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收,办公写字间每月每平方米18元。服务内容含:安全防范、清扫保洁及清运、绿化养护、电梯等公共设施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
二、上述服务收费标准从2003年5月起试行,至2004年4月底止。试行期满后,由我局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必须明码标价,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所收费用专款专用,并每6个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要保证服务质量,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与查询。
二OO三年四月三十日
文章页数:
[1]
【
打印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