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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监测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意见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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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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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5
武价办字[2004]98号
各区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武发[2004]特1号)精神,落实《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的通知》(武价办字200460号),切实履行物价部门职能,深入开展农村价格监管和涉农价格服务,提高物价部门服务“三农”的效率和水平,现结合我市农村价格工作的实际,提出改进和加强农村价格监督、价格监测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如下意见:
一、深入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价格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物价部门服务“三农”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物价部门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把价格工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服务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相当一部分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研究、部署和指导、开展农村价格工作,切实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各区局、市局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和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各项农村价格工作落到实处,涉农区物价部门更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农民增收出主意、想办法、办实事、多服务上,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扩大农民就业和农民收入稳步增加。物价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增强服务“三农”工作的自觉性;要切实改进价格工作方式,整合农村有限的价格管理资源,把农村价格监督、价格监测和农产品成本调查三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扎扎实实做好增强涉农价格管理与服务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物价部门服务“三农”工作的质量。
二、认真履行物价部门职能,努力找准物价部门服务“三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随着价格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物价部门做好农村价格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在农村的中心工作,充分运用价格职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一要履行价格管理和调控职能,进一步完善农业用水、用电、医疗、教育、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政策,调整和改善重要农产品价格关系,疏导价格矛盾,努力形成以市场形成价格为基础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既促进农产品价格的合理回升,又防止农产品价格暴涨暴跌;二要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围绕农民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问题,深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坚决清理和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规范乡镇行政机关、农村市场中介组织和商品经营者的价费行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三要履行价格服务职能,健全农产品价格监测制度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制度,加强农产品价格形势分析和农产品成本效益比较分析,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和经营方式,促进市场合理竞争,维护正常流通秩序,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三、完善农村价格工作体系,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努力促进农村价格监督、价格监测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相结合
当前,农村价格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物价部门有限的价格管理资源与农村巨大的价格管理与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和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反映,也是价格职能未能充分发挥的集中体现。农村价格监督网是物价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农村价格监管,规范农村价费秩序的重要举措。农产品成本调查是农村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通过调查测算农产品生产成本和相关经济指标,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加强经济效益核算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和经营方式,为国家宏观调控和农产品价格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农村价格监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部门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的客观要求,其主要任务是全面准确及时地反馈农产品价格信息,分析农产品价格运行特点和趋势,为农村商品经营者、消费者决策提供信息指导,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价格监督、价格监测和农产品成本调查,作为农村价格工作的三大支点,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只有把这三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组织体系、统一信息渠道、统一资金补助的原则进行有机整合,才能最大限度地缓解农村价格管理资源不足的矛盾,充分实现物价部门内部的资源共享,减少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重复劳动,提高物价部门服务“三农”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农村价格工作“三结合”的基本思路是:以农村价格监督网为依托,把农村价格监督站、农村价格监测员、农村价格监督员、农产品成本调查户纳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统一管理,形成市、区、镇(乡)、村四级农村价格工作网络。具体操作办法就是基于农村价格监督网平台,使农村价格监督员同时履行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的职责,或者成本调查户同时履行价格监督和价格监测的职责,避免在实际工作中“三套马车”各行各道而导致资源浪费、信息封锁和管理失调。各区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要把农村价格监督站作为核心节点和关键环节抓好、抓落实。要切实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站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以制度形式明确价格监督站的基本职能、权利和义务,赋予农村价格监督站对所辖区域内的价格检查、价格监测和农产品成本调查的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站的支撑作用。
四、加强领导,建章立制,夯实基础,把农村价格管理“三结合”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保证“三结合”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成立由稽查分局牵头、市价格监测中心和成本调查队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统筹负责“三结合”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政策服务、信息反馈和绩效评估。具体负责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下达年度工作任务,不定期布置阶段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确定资金补助方案等。区物价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各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农村价格工作“三结合”的具体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筹建农村价格监督站,建立价格监督员、监测员队伍,确定价格监测点和成本调查户,实行“一岗三责”,制订“三结合”的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三结合”业务培训,指导农村价格业务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要以制度形式明确农村价格监督站、农村价格监督员、农村价格监测员、农产品成本调查户的工作职责,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实行牌匾上门、职责上墙、挂牌上岗;制定价格监督举报制度,规范受理举报投诉和开展价格检查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原则;制定价格监测工作制度,建立科学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农产品成本调查制度,建立科学的农产品成本调查指标体系。要建立“三结合”工作的信息共享、工作考核和学习培训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将绩效考核与资金补助挂钩。
(三)夯实基础,试点先行。“三结合”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基础工作是否扎实。各区物价局在结合本区农村价格监督网建设情况和价格监测、成本调查任务选择“三结合”具体模式的同时,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基础工作:一是对农村价格监督员、监测员和成本调查户进行名册登记,建立农村价格管理资源数据库,实行电子化管理。二是制作价格监督员、监测员和成本调查户的职责卡和工作牌,明确工作职责,公示权利义务,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三是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市区物价局要根据农村价格工作的实际和特定时期的价格监管任务,具体规定价格监督检查的对象、范围和目的,价格监测的品种和价格信息的传递方式、报告周期,确定成本调查的品种和要求等。四是科学设置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原始登记台帐,建立成本价格资料的登记、审核、汇总、上报、档案管理等制度。五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非专职价格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由于各区农村价格管理资源参差不齐,各区要在条件成熟的乡镇街先行试点,逐步总结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再在全市涉农城区进行推广,确保工作循序渐进,取得实效。
二OO四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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